【企圖搶劫】涉糾黨企圖搶劫溜狗婦 20歲青年認罪判教導所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4/14 11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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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圖片)

56歲婦人2020年2月初晚上於街頭溜狗時,遭4名男子追逐企圖搶劫,其中1人曾亮刀,事件驚動途人,4男事敗逃走。負責「睇水」的20歲少年早前承認企圖搶劫罪,今(14日)於高等法院被判教導所。

被告沈穎隆(前稱沈伊濼),現年20歲,承認1項企圖搶劫罪,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11日,與3人一同於大埔鄉事會路企圖搶劫嚴姓女子。

代表律師求情指,被告沒有刑事記錄,對事件感到後悔,亦得到父母支持,根據報告建議,被告適合被判入教導所,望法官跟隨報告建議。

暫委法官判刑時指,本案涉及共10名被告多次糾黨搶劫,其中8人早前已承認控罪及被判監,餘下本案被告只涉及企圖搶劫罪。被告承認案發時聯同3人,於凌晨時分企圖搶劫正在溜狗的56歲女子,因被途人發現而事敗逃走。事主沒有損失財物,身體受輕傷,涉案其中一人持刀,被告則負責「睇水」。

暫委法官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為學生,案發時16歲,沒有刑事記錄,曾替警方錄取證人口供提供資料,報告建議被告適宜被判教導所。法官指本案涉及多人行事及曾亮刀,屬嚴重罪行,可以5年半為判刑起點。

暫委法官強調不判處即時監禁屬罕有做法,除非有強而有力求情理由。法官考慮到被告得到家人支持,過往因專注力不足而影響學業,學業成績已有改進,考慮到求情因素及被告曾向警方提供資料,判被告入教導所。

案中其餘8名被告,早前分別糾黨多次於街頭、油站、遊戲機中心及麻雀館搶劫,其中兩人攜帶現金共170萬元於途中被劫,8人共涉9宗劫案,涉劫去款項逾201萬,8人早前承認搶劫罪,被判48至61個月。另1人則經審訊後脫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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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